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使我区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平稳有序、保质保量地顺利进行,现将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贵阳市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筑职改字〔2020〕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根据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贵阳市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筑职改字〔2020〕37号)文件要求,为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用人单位应统筹考虑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发展、引进人才需要等方面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推荐办法和人数。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此限制。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文件精神,八月底前完成现有在岗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按照原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职称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今年晋升职称时直接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申报评审。过渡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按照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0年的职称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的模式,申报人需要进入系统(网址:www.gyzcpt.com),填报相关信息,待后台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评审表等相关表册。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区行政综合大楼10楼1004室)审查后,报市人社局。我区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网上申报及材料收集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4日,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4、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做到政策熟悉,准确把握评审条件,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同时,各单位一定要加大职称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项职称政策知晓率;要切实加大对各项职称政策特别是新修订条件以及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条件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职称评审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规定;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要按省、市要求进行装订。材料必须齐备、规范、手续完善,材料不齐备者,不予受理。
5、评审文件和上报材料的相关表册、要求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和乌当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群共享里可下载。
乌当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