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科技局,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筑科通〔2019〕42号),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运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获认定(备案)时间满一年以上并保持评价资格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单附后),均可提出年度评价申请。
二、评价期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评价内容
评价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主要评价内容包含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社会贡献等方面共26项细分指标。
四、申报流程
(一)开展自评工作。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认真对照年度评价内容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要反映出2019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设想。
(二)填写年度评价申请表。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认真填写年度评价申请表,按照申请表内容提示整理相关支撑材料(能够反映建设运营工作的记录、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图文资料)。
(三)提交申请。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自愿提出年度评价申请,并于4月3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报送至市科技局指定邮箱:
1.自评表、评价报告。(报word文档和电子扫描件)
2.年度评价申请表,需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区(市、县)科技部门初审盖章。(报word文档和电子扫描件)
3.附件目录及支撑材料。(报电子扫描件)
五、相关工作要求
逾期未报年度评价材料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将视同自动放弃评价资格,不予纳入本次年度评价。同时,所在区(市、县)科技部门要对其进行现场查看,并简要说明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运营状态。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联系人:吴家宽;电话:87989258;邮箱:kjj_cgc@guiyang.gov.cn
附件:1.贵阳市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认定
时间满一年以上)
2.贵阳市市级以上(含)众创空间名单(认定时间满
一年以上)
3.贵阳市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年度评价自评表
4.贵阳市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评价申
请表
5.贵阳市市级以上(含)众创空间年度评价申请表
贵阳市科技局
2020年 3 月11日
附件1:贵阳市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认定时间满一年以上).docx
附件2:贵阳市市级以上(含)众创空间名单(认定时间满一年以上).docx
附件3:贵阳市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评价 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