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筑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15〕3号)文件精神,鼓励在筑高校积极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培养和输送大数据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
2015年1月至今各院校获批的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大数据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大数据相关专业(见附件2);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已申报并获得奖励的专业不得再次申报;无2019届在校学生的专业不得申报。
(二)推荐毕业生就业
1.2015年1月至今各院校推荐毕业生到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工作就业(见附件3);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已申报并获得奖励的毕业生不得再次申报。
二、工作要求
1.请有关高校严格对照《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1)有关内容,逐条收集整理有关印证资料、填报相应表格(见附件4、5、6)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资料纸质版反馈至贵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并发送电子稿至电子邮箱gyszcj@163.com。
2.为便于有关高校合理规划、使用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资金,自2019年度开始,在筑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工作实行“当年申报审核、次年拨付资金”的工作方式。
3.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受理。
附件:
1.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办法(试行)
2.大数据相关专业目录
3.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目录
4.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5.推荐毕业生到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就业花名册
6.推荐毕业生到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就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1
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奖励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15〕3号)文件要求,加快我市大数据人才培养,设立“市大数据产业人才教育专项资金”,对我市高等院校大数据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奖励,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学校范围
在筑高等院校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
对在2015年1月至今获批的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大数据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大数据相关专业(见附件2)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未招生专业不予奖励。每个专业只可申报一次奖励。每个专业需有相应申报年度在校学生。
(二)推荐毕业生就业
自2015年1月至今,各院校推荐毕业生到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工作(见附件3),同时满足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三个月以上、按期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等条件的,按博士研究生每人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000元、本科生每人500元、大专生(高职)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每个学校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每名毕业生只可核定申报一次。科研机构依托单位同时为大数据企业的,只能在大数据企业和科研机构其中之一申报。
三、工作程序
实行院校申报、公示结果、拨付资金的管理办法。
(一)院校申报
申请专业奖励的院校需提交资料:
1.《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4)
2.专业点设置批复
3.申报年份学年初统计报表复印件(高基311、高基312、高基317、高基318)
申请推荐就业奖励的院校需提交资料:
1.《推荐毕业生到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就业花名册》(见附件5)
2.《推荐毕业生到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就业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6)
3.就业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4.毕业生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3个月以上(含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资料。
(二)公示结果
在贵阳市教育局、《贵阳教育信息网》等公示评审结果。
(三)拨付资金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提交市教育局办公会通过,由学校提交奖励资金拨付申请和详细使用方案,市教育局于下一年度统一拨付奖励资金。
四、资金用途
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本专业教学设施设备购置、专业师资培训等改善和提升专业教育教学条件方面用途。
五、时间安排
有关申报印证资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
本办法由贵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4
2019年度在筑高校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院校(盖章):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专业点类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获批时间 |
2019年度招生数 |
金额 (万元) |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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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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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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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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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填写自2015年1月至今获批的大数据相关专业博士点、硕士点、本科点、高职(专科);2.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已申报并获得奖励的专业不得再次申报;3.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贵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档,联系人:张典,传真:87988430,电子邮箱:gyszcj@163.com。
附件5
2019年度在筑高校推荐毕业生到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就业花名册
院校(盖章):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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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毕业时间 |
身份证号 |
就业企业、科研机构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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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限于2015年1月至今就业的本校毕业生;2.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学校推荐毕业生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工作;3.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已申报并获得奖励的毕业生不得再次申报;4.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贵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档,联系人:张典,传真:87988430,电子邮箱:gyszcj@163.com。
附件6
2019年度在筑高校推荐毕业生到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就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院校(盖章):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企业、科研机构 名称 |
学历及就业人数 |
合计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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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硕士 |
本科 |
高职(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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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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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限于2015年1月至今就业的本校毕业生;2.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学校推荐毕业生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工作;3.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已申报并获得奖励的毕业生不得再次申报;4.“工作时间”是指毕业生到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工作实际工作的时间,表格中应填写“*个月”;5.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贵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档,联系人:张典,传真:87988430,电子邮箱:gysz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