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本级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凡是2018年6月30日前在市级民政局注册登记,2018年度、2019年度年检合格的行业商会、协会、公益类、职业类(专业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申请参加评估。学术类、联合类社会团体采取自愿申请评估方式进行。
二、评估内容
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及社会评价。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2021年10月30日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核。同时,申报单位对照评估指标和评估材料目录准备评估材料备查。
2.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评估专家组上门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作出初评结论。
3.2021年12月底,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
四、评估等级及其运用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扶持。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优先参加学习、考察。
获得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五、评估材料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评估指标、评估材料目录和社会评价调查表,请登录贵阳市民政局“通知公告栏”(评估工作相关材料)下载(网址:http://mzj.guiyang.gov.cn/)。
六、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意义重大。评估结果是社会组织是否具备承接服务购买和政府职能转移能力的重要依据。各市本级相关社会组织应深刻认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评估申报,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凡达到条件应申报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未申报评估,2022年度年检作为重点现场检查对象,并不得推荐进入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目录。
联 系 人:申茂华(民非)、沈驰(社团)
联系电话:85832746
附件2:评估工作相关材料.zip
贵阳市民政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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