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直各部门,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各人民团体,市管企业、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咨询、技术、指导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生态环境局拟建立贵阳市生态环境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承担生态环境工作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二)参与生态环境重大事项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决策咨询和对策建议;

(三)参与对重大建设项目、相关规划、重大方案、应急事项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参与生态环境培训工作,承担授课、巡讲、交流等任务;

(五)承担生态环境系统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入选条件

入选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职业道德良好,能够公正、廉洁履行职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生态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政策和措施研究相关资质及工作经验;

(三)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的,或者具有10年以上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经验的,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综合研判能力,能胜任入库专家的有关工作;

(四)年龄30岁以上、65岁以下(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可胜任参与专家库有关工作。

三、入库程序

(一)推选形式

专家推选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形式,报名人员需据实填写《贵阳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贵阳市生态环境专家推荐汇总表》,个人自荐的需本人签名,单位推荐的需附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相关业绩、获奖情况和资格证明等须附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我局综合业务处对推荐表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审查。

(三)筛选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相关权威专家确定入选名单,及时发布贵阳市生态环境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

四、注意事项

贵阳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化管理,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推荐,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入库专家数量和质量。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推荐材料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处,邮寄、邮件均可。

附件:

1:贵阳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xls

2:贵阳市生态环境专家推荐汇总表.xls

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22日

 

(联系人:陈庭发;联系电话:0851-85980232,18185178977;邮箱:sthjjzhc@guiyang.gov.cn;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17楼173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