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二、项目名称: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普宣传

三、项目范围:

多形式多载体对预防新冠肺炎等健康知识进行科普宣传,通过宣传折页、海报、短视频等方式进行科普宣传,为群众提供更直观、更形象的健康指导,多渠道多媒体对市民进行全方位宣传。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服务质量没有问题,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

五、参选须知

1.比选文件于2020年11月9日16:00前提交,一式三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截止时间内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或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不纳入本次比选。

2.比选文件应包含:1.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报价单;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需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组织机构代码证;7.税务登记证书;8.企业简介。

3.比选文件报送地址:贵阳市卫健局3127办公室(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七号楼31楼);联系人:唐莎莎,联系电话:0851-87987270。

六、预算控制

项目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预算控制值10万元内。

七、比选内容

招标方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要求,依据所提项目执行方案进行比选:

1.项目报价。

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具体执行实施方案,内容涵盖海报、短视频等科普产品制作数量及种类,传播形式要多渠道、高频度、广覆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3.投标单位具有专业资质:

(1)有固定图文、视频制作策划团队;

(2)团队有从事或制作过卫生健康宣传资料的工作经验;

(3)团队有制作海报、宣传片、短视频等宣传品的制作经验;

以上事项需提供相应印证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及制作样品。

八、开选会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九、监督单位

贵阳市卫健局机关纪委

监督电话:0851-87987076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3日